对其“诬陷和陷害案,”伤害了人民心中的法治信仰来源:新浪微博 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唯有这样才能真正“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我叫王建舜,汉族,身份编号:3303211965060xxxxx,是江阴市沪滥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地温 州市龙湾区水兴街道下珲街334弄14号,我实名举报:对其“诬陷和陷害案,”伤害了人民心中的法治信仰。 事件经过: 一个烂尾十几年的市场,业主年年上访。2018年5月,江阴市月城镇政府,以各种红头文件把我招商过去,同时给了各种优惠政策,也办理了各种合法手续,我从无锡和新隆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星良手中接收了江阴市 锡澄路1189号月城和新国场,我投资了一千七百万市场,后将该市场改名为江阴市沪 澄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全面管理该市场,市场管 理分为招商、市场运营、物业管理三块。
为抢夺成功果实,2020年11月27日,以(2019)2754号起诉书,罗某以“寻衅滋事罪”把我抓进狱抢走财产,可笑的是以过去失败退出,物业公司名义判决,说我没有管理权,就因前面的物业公司走了,我才办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而且寻衅滋事罪的前提是(无事生非)我是挽救国家人民的财产被招商引资过去的。 上诉后无锡中院2021年4月19日做出裁定,撤销判决发回江阴重审,从2021年4月27日立案后直到2022年11月14、15号才开庭,2022年12月17日还是做出了枉法裁判一年八个月,理由是我无管理权。 我的证据: 我的罪状(几个没交物业费的商户) 全部指控都是对其的诬陷和陷害, 其没有参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当庭提交了商务局文件、会议 纪要、视频截图等材料。 我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 事罪 一、市场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管理协议证明 李星良当时是取得了物业管理权,王建舜是经业主同意接手的 市场物业,2018年5月李星良把物业移交给我,因此我 取得了物业管理权; 二、我收取物业费、雨棚费是合法合 理的,是民事上的无因管理之债,收取债权法律上是支持的,因此采用限电等方式对商户或业主催缴物业费和雨棚费不是强 拿硬要的寻衅滋事; 三、关于任意占用、指控我是为了私 心别人才放临时厕所是诬蔑和捏造;我出租了一间商铺给 马爱芳,马爱芳使用了二间,张燕报案后,我说占用的那 间马上退掉,这个事情不能算到我头上;占用商铺作为厕 所是在特定环境、特定时间发生,且占用时间不长,不属于任 意占用。辩护人当庭提交了视听资料光盘(内有沪澄公司开张 视频、市场照片、政府会议纪要、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委托 经营管理协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 收费备案申请、微信聊天记录、政府情况说明等材料。 执法者必须全力呵护公民的法治信仰。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我相信法律,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我们是法治社会的基石,执法机构要在执法进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让群众感受到公平与正义,不能伤害我们。 执法者必须“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让知法守法者尝到甜头,让违法者吃到苦头。每一次错误判决,都可能成为人民心中法治信仰崩塌的链条。让法治成为普遍的公民信仰、成为基本的治理方式、成为日常的生活准则,就必须先从遏制“诬陷和陷害”开始。徇私枉法者,一个都不能放过!践踏正义者,一个都不能姑息! 实名举报人:王建舜 2024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lmhuiyf1 免责声明:凡未注明“来源民心传媒网”的图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民心传媒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