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异地监督:合法的祖屋再哭泣:被何世福侵占的一间盼早日归返来源:新浪微博 福州市作为法制建设的先进代表城市,一直是有阳光福州之美称。但是,在这个阳光城市,却出现一审时福清市人民法院院歪曲事实,为徇私枉法,我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手,一审二审法官乱判,不支持诉讼请求。同一个民事案件有失公平、正义、有损党和人民法院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光辉形象故请求依法异地监督。 我夫何世如,汉族,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沙埔镇江夏村北三屯1号,身份编号:35012719551019xxxx,我是何世如妻陈惠英实名举报:我的合法祖屋被何世福侵占的一间盼早日归返: 事实与理由: 本案房屋系我祖宅,我当年(1994年)离开家乡去广东之后,在1995年被村主任何厚财将仓库以18000元的价格买断,并把仓库的手续交给了何厚财,而案涉房屋作为我祖宅,我还要留着将来回到家乡落叶归根,断不可能卖掉,如果有卖掉土地证也不会一直在我手里,而且这18000元也是通过其他人转交到我手中。当年因为我一家背井离乡,案涉房屋就会空出来,何厚财就提出说房子空着也是空着,房子没有人用反而旧'的快,不如就借给他用,等将来我们哪一天回老家了再还给我,我认为其说的也有道理就同意了,后来我准备回老家却发现房子何世福占用不还,何世福还要把房子的门牌号都改了,后墙被挖了洞并装上门,附属基础石高3米宽1.5米被拆为平地。
后来经过我反映公安机关又恢复回去了,故我从未出售过案涉房屋,对一二审判决认为我们出售房屋的理由实在难以接受。 我夫持有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依法法律规定,该土地的使用权及其上建筑所有权归我们所有,何世福也认可房子当时是我的,故案涉房屋原属于我们是没有争议的,而何世福主张其之后通过买卖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应当由何世福进行举证,但何世福举证的断契真实性不明,且明显缺乏权利来源,根本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此时何世福就应承担不利后果,但原审判决却要求我对此进行举证反驳,可我并未出卖房屋,更没有签署任何断契,对于不存在的消极事实在客观是无法举证的,法律上更是无需举证的,应当由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一方来举证,我提供的政府颁发的土地证已经足以证明我的物权,何世福提供的证据根本不足以推翻该土地证。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7月31日作出的榕检民监(2024)133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是错误的。 何世如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其不支持的行为,导致我不得不再次向上次反映并继续申请监督,增加诉累及息诉的成本,希望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能将这个案件彻查清楚,还我一个公道!故特向贵院申请复查,望准许! 我为寻求法律的公平正义,上诉于福建省高院,最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前车后辙,失去法律的公平正义,有损党和人民法院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光辉形象!故请求依法异地监督。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福州市人民法院作为不能政令畅通,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千方百计充当保护伞,如果法官都纷纷效仿,到那时福州司法岂不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了?依法治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愿望何时能实现? 望2024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金银墙院长切实履行监督主体及管理责任,实事求是,勇于担当,有错必究,依纪依法依规查处此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勇于纠错的态度和努力,让每一次审判拥有正义,让百姓对司法公正更有信心。致以衷心的感谢! 福州市是全国的文明窗口,改革开放又活跃了经济,法制建设的先进代表,其法官的业务素质无疑居于全国一流水平,但是却出现了糊涂官错判糊涂案,对这种违背常识、常理、常规的“糊涂判”,无疑会对经济建设、营商环境、城市建设、法制建设都走全国前面的福州市,给阳光福州市抹上了一个黑点,这不得不引起福州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希望福州市委、市政府不能让一个小黑点就损坏了阳光福州市的形象。 近年来,随着和谐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和谐福州市建设也不断深入人心,无论是福州市人或者“旅游人”都切感受到了和谐带来的幸福和快乐,对福州市的爱和依恋更进一步的加深,因此,我们在此寄以厚望,期待福州委市政府能站在大局高度,努力践行“两个一百年”的目标”,对福州市出现的个别糊涂官错判糊涂案的现象给予高度重视,让阳光福州继续发光发亮! 实名举报人:陈惠英 2024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lmhuit 免责声明:凡未注明“来源民心传媒网”的图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民心传媒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