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承包户实名揭露不幸遭遇“一地两租”的内幕来源:新浪微博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事件经过: 2009年,在当地“招商引资,引进引办”的政策指引下,经高官寨镇政府领导大力支持,在镇司法所见证下,我与章丘区高官寨镇相公庄村委会签订了一份10亩地的土地租赁合同。为筹集向我租赁的土地,相公庄村委会动员该村村民郭洪良将其承租的28亩地(这块地原是村里窑场用地,归村里直接管理)中的5.9亩,动员张立福(当时担任该村村委主任)将其承包地中的4.1亩(这块地是张立福的个人承包地—口粮田)委托村委会租给我使用。
由于郭洪良已于2001年10月一次性将2021年10月1日合同到期前的28亩土地租金缴纳给相公庄村委,因为需要向郭洪良、张立福进行补偿,相公庄村委会(当时书记是张立福)与我约定:由张立福向我收取2009年6月3日至2021年10月1日之前的租金,作为对郭洪良、张立福的补偿,张立福出具了手写的证明。合同签订后,我按照约定向张立福缴纳了7年的土租赁费7万元。张立福出具了收款证明。
2016年,张立福不再担任村委会主任,新上任的村委主任是王俊三。我向王俊三询问2016年以后年度的租金向村委会缴纳还是向张立福缴纳,王俊三回答:“你原来交给谁,以后也交给谁就行”。 2020年6月,王俊三找我协商变更合同期限,让我把与合同相关的资料给他,我就把租赁合同、张立福收取租金的证明等材料(包括2016年之后收取的租金)通过微信给了他。他未表示意见。同时,我通过短信和微信向王俊三表达了我愿意向村委缴纳租金,要求王俊三提供村委会账号,以便我支付租金,王俊三对我的短信和微信没做任何理睬,拒不提供村委会账号,拒绝收取我要缴纳的租金。在此情况下,我按照2009年相公庄村委与我的约定以及张立福的证明,陆续向张立福缴纳了2019年至2021年的租金3万元。 2021年10月相公庄村委会在未与我沟通的情况下,以我未向村委会缴纳租金为由向章丘区人民法院起诉。章丘区人民法院栗伟昭无视村委会未履行催告且拒收租金,以及我已经按照当初约定向张立福缴纳租金的事实,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判决解除土地租赁合同。(说明:村委会未向法庭提供任何曾向我催要租金的证据及其他证据)。 此后,我上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本案中,我主张其已支付2016年以后的涉案土地租赁费,但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其向张立福及案外人支付的款项系涉案土地的租赁费。”并据此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2022年6月我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无视原告方虚构纠纷、一地两租、先拒收租金、后重复索要租金的基本事实,枉法裁判,驳回了我的再审申请。 原告起诉依据的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2021)鲁0114民初9572号判决书,以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2022)鲁01民终3667号民事判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民申6599号民事裁定(即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无视原告方虚构纠纷、一地两租、先拒收租金、后重复索要租金的基本事实,属于枉法判决。 法官的分析判断能力应该非常强,这样的人才也能进入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队伍,章丘还不知道会有多少冤假错案人间悲剧会发生!本人相信事实永远是事实,相信中国法治在进步也相信法院不是你们开的! 国家领导人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时提到:“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司法腐败。”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进行着一场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上也强调要突出“四项任务”:“一是清除害群之马,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执法司法腐败,严查党的二十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 希望山东省以及章丘各有关部门能切实倾听百姓的呼声,尊重法律、还法律以清白。实名举报人:李兆兵 2025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lmhuytrtr 免责声明:凡未注明“来源民心传媒网”的图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民心传媒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