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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道宾实名举报:拆迁补偿中的资产流失与家庭绝境

作者:温道宾来源:新浪微博

我叫温道宾,我作为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荣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荣平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股人,我实名举报邓图文、赵树辉等人在公司拆迁补偿中涉嫌违法转移资产、虚假诉讼,以及相关部门处理中的违规问题,恳请上级部门介入,还我家庭公道。

一、拆迁补偿中的蹊跷:一个亿资产为何只剩不足 3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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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两份合同纸张、印章明显不一致,其中一份涉嫌伪造

荣平公司在龙马潭区红星路 35 号有两块合法土地(宗地一 4333㎡、宗地二 5019.5㎡),2012 年因红星路 5 号路建设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经政府指定评估公司评估,附属资产价值 1570 万元,整体资产价值约 1 个亿,这也是我能接受的土地置换底线。

但 2013 年的补偿过程,却布满疑点:

  • 不明身份者介入:2013 年 3 月 26 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4 月 18 日签订土地置换协议,协议书上显示联系人为 “钟俊”(非荣平公司人员,未获任何授权),其身份与介入理由至今成谜。更反常的是,货币补偿协议中设有 “保密条款”,而钟俊的介入本身就违反了协议保密性,成为后续补偿资金被转移的导火索。

  • 补偿资金严重缩水:龙马潭区政府文件及地税局房屋交易认定申报表均显示,宗地一补偿资金为 3614.46 万元,但荣平公司实际仅收到区财政转入的 1435 万元,与协议中 “1550 万元” 的约定相差 115 万元,去向不明。

  • 2025070310031846.004.jpeg2025070310031846.003.png

  • 上图说明官方文件显示补偿金额3614.4569万元一致

  • 发票造假与资金转移:2013 年 5 月 14 日,区政府拆迁办公室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号码 00349321)显示 “无形资产 20644569 元”,但荣平公司从未与拆迁办发生过无形资产业务。这笔 2000 余万元的资金被以 “无形资产” 名义转移,去向至今成谜。

  • 身份证被冒用:龙马潭区地税局房地产交易税收纳税申报认定表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被替换为陌生人号码(510502195304181414),与我本人身份信息完全不符,显然是为转移资产刻意造假。

经核实,钟俊、赵树辉等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公司近 1 个亿的资产转移殆尽,我实际仅获得不足 3000 万元,超过 6000 万元资产被非法侵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虚假诉讼八年:从混淆视听到家庭绝境

为掩盖资产转移的犯罪行为,赵树辉及律师谢世某于 2017 年 10 月发起虚假诉讼:

  • 虚构 “合作提留款 200 万元” 起诉,因我举证其应付 400 万元而撤诉,后逃至云南回避;

  • 又以 “合伙收益” 为由起诉,被法院判定 “无基本事实,不予支持”;

  • 最终捏造 “合伙收益”,导致一审法院程序违法并作出错误判决。

这场长达八年的虚假诉讼及法院错误执行,让我的家庭陷入绝境:

  • 我患严重心脏病,需长期住院,医疗费高昂;

  • 妻子李小平患精神忧郁症,需长期服药;

  • 大女儿温帮琴脑残,生活无法自理;

  • 小女儿陈温馨患精神疾病,有自残自杀倾向,离异后带 6 岁孩子,无经济来源,派出所多次出警救助;

  • 法院冻结了我唯一的退休养老金,基本生活无以为继,连家人的治病钱都被阻断。

万幸的是,法院执行干警杨某核查后,支持了我的解封申请,暂时缓解了部分困境,但根本问题仍未解决。

三、诉求:还我资产,救我家庭

我举报的核心诉求:

  1. 彻查邓图文、赵树辉等人非法转移荣平公司拆迁补偿资产的行为,追回被侵占的 6000 余万元资产,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 纠正法院在虚假诉讼中的错误判决及执行行为,解除对我合法财产的不当冻结;

  3. 保障我及家人的基本生活与医疗需求,让身患重病的家人能得到救治,让年幼的外孙有饭吃、有学上。

作为一名守法公民,我相信政府的公信力,恳请上级部门在百忙之中关注此案,依法化解矛盾,还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实名举报人:温道宾

2025 年 7 月 25 日

责任编辑:lk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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