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人退休遭遇及维权困境的实名诉求书来源:新浪微博
尊敬的领导: 本人张淑云,是市农科院女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现以悲愤与无奈之心,向您实名控诉十余年来在退休问题上遭受的不公对待与维权无门的绝境,向您提出实名诉求,恳请予以关注并依法公正处理。 一、事件经过与遭遇的不公正待遇 (一)2008 年 “被强制内退”:专业技术岗位遭无视 1997 年10月,本人以专业技术人员调入市农科院,1999年7月被聘任为助理农艺师,2005 年5月被聘任为农艺师,职称晋升轨迹清晰,始终在专业技术岗位履职。 § 2008 年 10 月,市农科院依据自制与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悖的 “土政策”(单位内部改革规定),强制要求以工人身份内退。本人提出异议,依据现行国家政策,本人应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院领导承认因沿用单位旧文件、忽视国家新政策而操作失误,专门给本人发了内退通知,然而,不仅画了个饼,承诺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但仍以工人身份强制45岁内退,工资仅发 70%;还挖了个坑,通过文字陷阱,在内退通知上强迫签字‘同意’而非‘收到’,后续更将此作为‘自愿内退’的铁证,却无视《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四条和第八十条规定 ,把聘用合同当“废纸”,更寒了职工的心! § 更不公的是,同期内退的领导干部全额领薪,而本人被强制减薪;令人质疑的是:本人由“聘干”身份转为专业技术岗位被强制内退减薪,反而,其他由“工人”身份转为专业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却照常上班,薪资待遇正常,其中,院长家属反而晋升为高级职称并大幅涨薪”。后经查实,单位主要领导因私设 “小金库” 被严重警告,而我们被扣发的工资竟成了他们的 “私房钱”,此等做法令人震惊。 (二)2013 年 “被单位擅自办理退休手续”:沦为 “黑户” 的荒诞经历 2013 年 10 月,本人刚满 50 周岁,市农科院无视《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八十九条规定,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擅自终止(解除)聘用合同,于 10 月 29 日呈报,10 月 31 日便火速办理了退休手续。两个月后,本人发现工资被扣数额增多,询问后才知“已被市农业局批准退休了”,令人不解的是:4年间,单位应发的“养老金”部分(后改称“垫付”)开始时发时停,最后停发近2年,而社保应发部分则一分未发。 找市农业局,对方称按农科院呈报材料审批的,参照市委组织部组通〔1999〕36 号文办理的,明知该文件适应于干部退休,却未按女干部55岁的标准执行;而退休审批表明确记载本人为专业技术岗位,却仍按工人身份审批,显属自相矛盾。 (三)社保卡被扣押与医保停发:维权路上的重重阻碍 2013 年 12 月,为掩盖本人提交证件的事实,单位扣押社保卡长达 8 个多月。起初院领导以“未交身份证和照片”为由搪塞,拿到卡后发现,卡上既有照片也有身份证号。 更遭的是:新社保卡是个“空卡”,老医保卡上 4000 余元余额没有转到新卡上,医保被无故停发。面对本人质疑,单位及农业局说法前后矛盾,先称 “提交了办卡材料”,后又归咎于 “本人不交证件”,甚至假装不知“社保卡可办理退休待遇手续及具有银行卡功能”。虽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新社保卡,却既无工资发放,也无退休待遇,医保更是无故停发,导致本人沦为“黑户”,且均无提前告知。这分明是本人未达到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被强制退休所致,却归咎于本人未提交证件”,既是正常退休,计划生育政策是增发待遇,且彼时已放开二胎,不提供独生子女证沦为 “黑户”,也是严重违法的。 2016 年 7 月,本人到单位讨要说法,因院领导态度极其粗暴且拒不解决问题,导致情绪激动,30 小时未进食进水。农业局领导到场并陪同送进医院.因医保卡无法使用和工资停发,院领导承诺 “查病住院费由单位承担”,但一年多后却改口为 “垫付”,并将该费用算作养老金;而相关材料仅载明 “身体不适入院”,对诱因绝口不提,反而要求“感恩”。 严重的是,因“黑户”被气出多种疾病,,四年间因无法使用医保,不得不自费支付高额医疗费用,不但导致家庭经济雪上加霜,且落下病根至今未愈。 二、十年信访:陷入 “踢皮球” 与 “被告审原告” 的怪圈 本人的维权之路从一开始便充满阻碍,陷入 “踢皮球” 的困境: 2017 年,市农业局出具的处理意见书,签发人曾任市信访局局长。但该文件故意隐瞒本人 “以专业技术人员调入及聘任助理农艺师” 的关键事实,篡改农艺师任职及聘任时间、学历大专改为高中、专业技术岗位改为工人身份,且不援引法律条文,却引用 “单位领导班子决定”,还故意断章取义,将《淄博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中第四条 仅保留 “单位自主用人”,擅自删除“保障职工参与权、知情权” 等内容,为滥用职权找借口;恶劣的是:故意隐瞒该暂行办法第六条 “聘用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当在核定编制内”的规定,使其成为 “编制掉包”,导致本人“黑户”的“护身符”,欺上瞒下,逃避责任。处理结果:对强制按工人身份内退扣薪问题拒不纠正,退休问题则又前后矛盾,在“不提供证件”的情况下,办理了退休待遇手续,令人无法接受的是:本是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擅自终止(解除)聘用合同,违背国家政策,不按所聘岗位强迫提前退休,却把责任全部推给本人,还让“感恩”。更恶劣的是:为了掩盖真相,逃避责任,又故意剥夺复查权。该意见书未载明复查机关和时限,本人通过国家信访局网上提交复查申请,没有转交复查机关。却被农业局驳回,一拖就是 7 年。 2025 年 4 月,农科院作为被投诉单位组织听证会,农业农村局却缺席。片面作出 “工人身份认定合法”、“内退待遇属单位自主权”、“退休待遇已补发”和“张淑云退休年龄选择无政策依据” 的结论,完全无视所有文件载明本人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事实和法律政策依据,听证会流于形式 成为单方面“宣判”的工具。 十年信访之路,越走越艰难。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调查、不看法规,处理意见敷衍,故意剥夺复查权7年, 被四次督办,换来的却是“空文”与“投诉无门”。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尊严,竟被如此践踏。 三、本人诉求 1、依法按国家政策重新调查本人的退休问题; 2、依法按国家政策纠正内退、退休及停发医保的错误,赔偿经济损失; 3、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查处。 作为一名62岁的老人,本应安享晚年,却因单位滥用职权而深陷维权泥潭。我只想问:在法治社会,究竟是国法为大,还是某些人的“土政策”和“领导班子决定”可以为所欲为?当“为人民服务”的牌匾沦为“遮羞布”,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尊严又该何处安放? 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仍坚信正义不会缺席,但一个老人的十年维权之路,还能再等多久? 恳请领导体察民情,关注此事,依法依规予以公正解决,还本人一个公道。 责任编辑:lhf 免责声明:凡未注明“来源民心传媒网”的图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民心传媒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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