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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上诉人苏小亭的母亲:恳请领导紧急纠错避冤错案

作者:上诉人苏小亭的母亲来源: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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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名举报:我女儿术后虚弱被连夜逼供,关键证据造假还不让质证,这样的审理怎么能公正?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市民苏雪卿(上诉人苏小亭母亲)实名向媒体举报,直指法官李某在审理 [2024] 闽刑终 222 号案件时,存在放任关键证据造假、无视侦查阶段暴力逼供、剥夺被告人辩护权等多项程序严重违法问题。随着案件 2025 10 17 日审限日益临近,苏雪卿忧心忡忡,恳请上级部门紧急介入启动纠错程序,避免冤假错案发生。

术后患者遭超期羁押逼供,讯问笔录与录像严重不符

据苏雪卿介绍,其女儿苏小亭因涉嫌走私相关犯罪被起诉,2022 9 8 11 时被缉私局带走后,直至次日 16 时才被释放,实际羁押讯问时长达 29 小时,远超《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24 小时上限。更令人愤慨的是,苏小亭当时刚做完乳腺癌手术仅 3 个月,仍处于治疗期,身体极度虚弱。

侦查人员不让她睡觉,凌晨两三点持续疲劳审讯,最后直接晕了过去,这有出庭警察的证言可以证实。苏雪卿说,为规避法律追责,侦查人员还恶意篡改讯问笔录时间,将凌晨 2-3 点的讯问记录篡改为 6-8 点,与审讯室挂钟时间、苏小亭本人供述均存在矛盾。

二审庭审播放的同步录音录像更暴露关键问题:笔录记载的讯问时间与录像实际时间不一致,录像中未告知苏小亭诉讼权利及回避申请权,且笔录内容 95% 为侦查人员话语,苏小亭多次摇头否定却被强行记录。苏雪卿表示,这些足以证明笔录是侦查人员单方编造,并非女儿真实供述。但主审法官李某仅以 录像中未发现殴打行为为由,驳回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完全无视剥夺睡眠、疲劳审讯等 变相肉刑的违法性。

关键证据造假不让质证,法官拒绝多项合法申请

除了侦查阶段的非法取证,案件核心证据的合法性更存在重大疑问。苏雪卿指出,本案用于定罪量刑的计核鉴定报告,不仅制作机构及人员未提供法定的《海关核定专业资质证书》,属于主体不合法,报告内容更是漏洞百出。

基础价格数据涉嫌伪造,计量单位、商品归类、税则序列全错,甚至把该退税的货物当成要补税的来算。苏雪卿说,更离谱的是,苏小亭作为被告人,至今没见过这份核心证据,也没在上面签字,一、二审庭审时,李某法官都回避该证据的质证环节。辩护人多次提出重新鉴定、要求鉴定人出庭,均被李某法官拒绝,二审庭审中更是以 维护法庭秩序为由,禁止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该报告提出任何合法性审查。

此外,本案证人王艺某、高自某被苏雪卿指认为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大嫌疑人,二人作证动机不纯,且公诉机关在二审庭审中当庭承认,无任何证据能印证其证言。即便如此,李某法官仍拒绝对该涉嫌伪证的证言进行合法性审查,直接将其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法官过往裁判曾被最高法发回重审,审限将至恐草率裁判

苏雪卿进一步透露,主审法官李某过往存在事实未查清即维持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裁判经历,结合本案中的一系列违法操作,她有充分理由担忧,法官会为赶审限而草率裁判。 从非法证据不排除、造假证据不审查,到拒绝辩护人所有合法申请,剥夺我女儿的辩护权,这完全不符合法定程序。苏雪卿强调,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本案存在多项符合发回重审的情形,但李博法官未依法履职。

目前,苏雪卿已向上级部门提交举报材料,核心诉求包括:查处李博法官履职违规问题、启动纠错程序将案件发回重审、调查证据造假及非法取证责任人、责令李某法官回避本案后续审理。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公正的审判是公民的底线,我绝不会放弃,恳请上级部门还我女儿一个公道,维护司法公信力。

举报人苏雪卿

2025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k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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