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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想要一个公道,让集体土地回到村民手中,让违法者受到惩罚!

作者:反复在行动来源: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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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人黄某权身为城市户口居民,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侵占中堂村集体耕地违规建房,5 年间装修好并投入使用;现任村长黄某标从最初制止违建转为被威胁后充当 “保护伞”,私自出具证明 “洗白” 违建;塘掇镇政府虽出具《责令停工通知书》却未执行,明知黄某权房屋为违建仍不处理,导致村集体权益被严重侵害,村民多次举报无果,恳请上级部门彻查并依法追责。

举报事实与证据依据

(一)黄某权违法侵占集体耕地违建,城市户口违规获取农村土地

违法侵占事实:自 2021 年起,非中堂村户口的城市居民黄某权,无视 “城镇居民严禁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 的国家规定,擅自占用中堂村集体耕地动工建房,侵占面积过大,且于近年将违建房屋装修入住,至今已持续 5 年。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相关规定,城镇居民不得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违规建房应认定为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拆除或整改。

佐证证据:中堂村集体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黄某权城市户口信息2021930日,吴川市塘缀镇人民政府《答复意见书》塘信{2021}答字68已查明、违建房屋现场照片及视频(2021 年至今不同建设阶段记录)。

(二)现任村长黄某标滥用职权,从 “制止者” 沦为 “保护伞”

态度转变与包庇行为:2021 年初黄某权违建初期,黄某标曾到现场责令停工,但被黄某权威胁后,转而成为其保护伞,纵容违建持续施工。此事为中堂村全体村民及村委会公开知情事实,无村民敢质疑其行为(怕遭报复)。

私自 “洗白” 违建:2025 年 8 月 29 日,黄某标利用村长职权,在未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未征求任何村民意见的情况下,私自出具证明,将黄某权违建所占的集体耕地 “定性” 为黄某权的 “自留地”,严重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 “涉及村民利益事项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的规定。


未执行《责令停工通知书》:2021 年 9 月 28 日,镇政府针对黄某权违建行为,出具《责令停工通知书》红头文件(编号可查),明确要求停工并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但此后未坚持执行,既未督促拆除,也未跟进整改,任由黄某权完成建房及改造2025 年(今年),对村民多次反映的问题均以 “推托” 应对,导致问题积压 5 年未解决。

(三)黄某权证件合法性存疑

2004 年《集体土地使用证》违法无效:黄某权声称持有 2004 年办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其两个儿子在当时均未达到法定年龄,不具备办理资格 ,该证件合法性、真实性均不成立。

2016 年《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偷梁换柱”:由旧村长出具证明的地块位置与实际违建位置不符,吴川市某局的答复意见书也建议倒查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合法合规,但黄某权将违建房屋建在现集体耕地上,与许可证位置完全不符,属于 “证地不符”,许可证沦为违建幌子。

佐证证据:黄某权所持2004《集体土地使用证》2016 年旧村长黄某出具的证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镇政府存档可查)、中堂村地块分布图(证明证地不符)。

举报诉求

恳请上级部门依法彻查黄某权非法侵占中堂村集体耕地、伪造证件违规建房的行为,认定该房屋为违章建筑,责令限期拆除,将土地归还村集体;

诚信承诺

全体举报人郑重承诺:本举报信所述事实均真实客观,提供的佐证材料均合法取得,无捏造、篡改、虚假陈述情形。若存在不实内容,全体举报人自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伪证、诬告陷害等法律责任。

实名举报人(村民代表签名并按手印):

2025 年 11 月6日

责任编辑:lm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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